热点聚焦组图
 











  中国·海南 http://www.hiqyj.com
时间:2019-8-26 9:52:18
来源:
海南企业家报
 


增值税“加计抵减”VS“加计扣除”,傻傻分不清楚!

 
 
  2019年减税降费的春风席卷全国。为深化增值税改革,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一方面降低增值税税率,另一方面也充分考虑到服务业纳税人税负偏高的实际情况,正式引入了进项税额“加计抵减”的概念。

  “加计扣除”想必大家都不陌生,“研发费用加计扣除”是每个财税人都要知晓的重要政策之一。不过“研发费用加计扣除”是属于企业所得税范畴,对于增值税领域的“加计扣除”,大多数人恐怕还很陌生。

  总的来说,加计抵减是增值税的概念;而加计扣除,既有增值税概念,又有企业所得税概念。咱们本次仅学习增值税上加计抵减与加计扣除哟!

  一、基本概念

  (一)加计抵减

 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允许生产、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%,抵减应纳税额,简称加计抵减政策。

  加计抵减是国家对部分服务行业给予增值税上的税收优惠。

  (二)加计扣除

  增值税加计扣除,其实早在2017年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时已经出现。

  2017年7月1日,农产品扣除率由13%调整为11%,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(本期进项税额明细)》中的第8栏“其他”栏次调整为两栏,分别为“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”和“其他”,这是增值税“加计扣除”首次出现。当时政策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7%税率货物的农产品,仍按13%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,13%与11%之间2%差额部分即为加计扣除部分。

  在这之后,增值税税率经历两次调整,“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”也随之变化,但依然活跃在增值税领域中。目前农产品的进项税扣除率为9%,但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%税率货物的农产品,按照10%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,10%与9%之间1%差额即加计扣除额。

  二、区别(详见表)
 
 
 
  三、会计核算

  (一)加计抵减

  例1:甲文化传媒公司(一般纳税人),按月申报增值税。2019年7月不含税收入170万元,销项税额10.2万元,取得进项税额10万元,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金额1万元。月底应纳税额(销项税-进项税额)为0.2万元,当月计提加计抵减额1万元可以用于实际抵减应纳税额的金额为0.2万元,期末加计抵减余额0.8万元。

  (1)发生业务

  借:相关成本费用科目
    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 10万
    贷:银行存款

  借:银行存款180.2万
    贷:主营业务收入170万
      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10.2万

  (2)实际抵减增值税

  假设月初留抵税额为零,月底结转未交增值税(销项-进项)0.2万元

  借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转出未交增值税)0.2万
    贷:应交税费-未交增值税0.2万

  借:应交税费-未交增值税0.2万
    贷:其他收益 0.2万

  (二)加计扣除

  例2:乙公司是一家方便面生产企业,2019年7月从丙公司购进小麦,丙公司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,价款100万元,税额3万元。乙公司本月生产方便面将小麦领用。

  (1)收到原材料

  借:原材料94万
    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9万(100万×9%)
    贷:银行存款103万

  (2)领用原材料

  借:生产成本94万
    贷:原材料  94万

  (3)加计扣除进项税额

  借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 1万(100万×1%)
    贷:生产成本1万

  “加计抵减政策”与“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”都是重要的增值税优惠政策,你学会了吗?
 
 
 
 
 

    ·初创期企业对号入座,这些红包请收好[2019-7-9]

    ·增值税“加计抵减政策”是什么?[2019-4-22]

    ·增值税立法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[2010-5-18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