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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2-4-21 15:30:41
来源:
 

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
 
     
 
财政部税务总局
 
     
 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,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:

 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免征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暂停预缴增值税。

  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)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,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财政部
  税务总局
  2022年3月24日




  问:我是一家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公司,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请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吗?

  答:可以。根据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)规定,自2022年3月1日起,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,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%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。

  另根据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附件1)第十八条规定,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,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,但一经选择,36个月内不得变更。因此,一般纳税人从事的再生资源回收业务,只能选择一种计税方法,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后,36个月内不得变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