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 页 协会概况 协会领导 秘书长 部门设置 雇主维权 人才在线 海商集团 企业家电子报
管理咨询 职业经理人认证 职业经理人人才库 信用平台 百强企业 双优评选 项目投资 企业培训 海南企业在线
     

杭州拟出台法规禁“啃老”尴尬了谁?


  中国·海南 http://www.hiqyj.com
时间:2014-9-28 10:53:33
来源:海南企业家报

 
 
    继把子女们“常回家看看”列入老年人权益法之后,又一条尊老美德将被列为法律条文。近日,杭州市法制办的《杭州市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(草案)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已经开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,该法规提出,禁止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“啃老”,引发社会关注。


    首先应考虑的是,何为“啃老”?如果“啃老”行为是指强迫老年人提供经济资助,这不仅是整个社会强烈谴责的,更侵犯了个人财产权,对此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。但如果老年人是自愿为子女提供经济支持,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这当然是不受欢迎的,可是上升到法律层面,这项规定是否让爱子心切的老年人成了“违法”年轻人的“从犯”?这是否违反了保护老年人权益的初衷?


    同时,我们要看到,“啃老”是家事,属于道德范畴,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”,尊老爱幼无疑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理应继承和发扬。但法律是底线,换言之,道德的衡量标准有高有低,而法律的判断则是非黑即白。每一个家庭都有属于自己的相处模式,是在多年的交流与磨合中形成的,政府或许很难用法律为各异的家庭状况提供统一的标准。


    在探讨这个问题时,我们也必须考虑目前的现实状况。大学生毕业后很快就将面临就业难、生活成本高的困难,接下来又是结婚生子的沉重负担,如果父母有这个能力和意愿,帮助子女在社会上更快立足,不用过于为生计所累,也是人之常情。


    诚然,该项法规的初衷是好的,是基于老龄化社会现状,期望老人过上更体面、更有尊严的生活,以及社会中存在的拒绝赡养老人、“啃老”、“虐老”等弊病而设置的法律条文。但无论多好的出发点,一旦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,就必须体现其权威性,如果设定的法律是“中看不中用”,无法裁量或者无法执行的,岂不是反而影响了法律的庄严?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新华网)
 
 
 
 
 

 
 
  活动剪影组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