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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中国·海南 http://www.hiqyj.com
时间:2017-8-7 8:18:58
来源:
海南企业家
 


海南互联网产业专项资金申报中

涉及4大类、22项具体申报类别
 
 


    本报讯   近日,海南启动2017年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,符合条件的企业、机构、园区、创新创业基地、众创空间可于7月31日前登录海南省互联网产业综合服务平台(http://iitb-internet.hainan.gov.cn)申报。


    本年度互联网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分为产业主体培育、人才引进培育、支持互联网创新创业、公共配套服务扶持4大类的22项类别,申报流程分为网上预申报、网上资格初审、正式申报、公示等环节。


    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与省政府或省工信厅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,2015年6月份及以后在海南省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、有专业团队实际入驻海南且缴纳税收,按照以下情况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落户奖励:将总部整体迁入,一次性给予500万元;设立行业总部,一次性给予300万元;设立区域性总部,一次性给予150万。


    2016年度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上、且比2015年营业收入增幅超过30%的互联网企业,按其新增营业收入的3%给予成长奖励,最高500万元。


    对2016年度产值(或营收)达到2亿元、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,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、200万元支持。


    2016年,企业地方税收实缴100万元以上的,给予50%扶持,并按其相比2015地方税收增长部分的30%给予再扶持。


    对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2016年收入达到200万美元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,给予其增值税的省级地方分享部分全额扶持。


    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贴息,贷款贴息额按当年实际贷款额乘以该年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,同一笔贷款每年最高贴息额不超过2000万元。


    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,或在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骨干人才,在海南互联网企业工作,与企业签订3年合同,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对在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,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50%补贴。


    对在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骨干人才(通过招商引入我省的优秀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参照执行),于2015年6月30日后引进到海南省规划园区内的互联网企业工作,与我省企业签订3年合同,给予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实际租房补贴,一年一补,连续3年。


    世界500强、国内500强企业在园区设立的技术先进型企业,其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在海南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,资金给予其工资、薪金和劳务所得形成的个人所得税50%支持。


    经批准的培训机构2016年1月份以来所培训的中高端信息技术人才(大专以上学历),通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,并与省内IT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,给予培训机构不超过4000元/人的培训费用支持。